现在流行一种风向,每当有不幸发生时,大家喜欢去谴责受害人。
特别是看到女性被侵害的新闻时:她被性骚扰了,一定是言行太骚;她被强奸了,一定是穿太暴露;她被家暴了,一定是哪里做得不够好。
总之,很多人第一时间猜测的是这些受害人长什么样,做错了什么,而不是想知道犯人长什么样,以及背后的犯罪动机。
在《印度的女儿》里,震惊世界的“印度公交轮奸案”的主凶之一就为自己辩护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体面的女孩不会晚上9点还在外面闲逛,女孩对一场强奸负有更多责任。”
▲BBC纪录片《印度的女儿》,在采访中,强奸犯毫无悔意。
看到“公交车轮奸案”,你是否也会下意识地想:
怎么可能会在公交车上发生强奸事件?是不是深夜,姑娘是不是独自一人,她当时是不是穿太少?她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太差了吧,如果当时警醒地察觉到公交上的坏人,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受害的姑娘本来就很惨了,我们在礼貌性地表示同情后,为什么还是会去找她们的毛病,造成二次伤害?
01
一个巴掌到底能不能拍响?
很多人习惯用“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强盗逻辑,去攻击无辜的受害者。
去年,郑州一空姐深夜被顺风车司机杀害,轰动全国。人们在一片惋惜、愤怒之余,也出现了很多攻击空姐的声音,认为她自己也有很大问题。
他们的言论大多是:你穿着性感衣服,长得又漂亮,还深夜一个人打车,不性侵你性侵谁?
▲有些人把空姐遇害的原因归因为“长得太过漂亮”。
近日,太原某个很红的广播节目主持人,还公开评论这位遇害空姐:一味指责司机是不对的,女孩穿的少被性侵犯是咎由自取。
“女孩千万不要用你这样的生理刺激去考验壮小伙,这样的行为是自找倒霉。”
▲这番言论获得了许多点赞和支持。
“穿着性感”是很多人认为的另一巴掌,它与“性侵犯”真的有必然的联系吗?
大量统计数据表明,受害者的穿着暴露程度与受害概率并无关联,而且与陌生人相比,熟人作案的比例反倒更高。
据年美国健康与社会生活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强奸案55%发生在情侣和配偶之间,41%属于熟人作案,陌生人犯罪率仅占4%。
在大街上偶遇衣着暴露者,不过是强奸犯捏造的借口。
年,比利时的某个小镇办了一个特殊的展览,展出的是18件女性惨遭性侵时所穿的衣服。
在那里,每一件衣服都非常普通平凡,T恤、裙子、长裤、运动服......大多和情欲没有一点关系。
▲这个展厅展出的一切,让所有人充满了无奈。
▲这些衣服压根和性感、暴露沾不上边,相反很多衣服会让人觉得很普通、保守。
▲只是一件普通的红色毛衣和黑色裙子,还是找舍友借的。
▲即使你穿的是警服,也会遭遇强奸。
女生穿的少是会引起男人的性欲,就跟男生露腹肌会引起女生性欲一样。但这种性欲跟罪大恶极的性侵犯相去甚远。
强奸的根源,是男权社会里男人默认对女人有为所欲为的权利,与女性是否“检点”无关。
荡妇羞辱论,也是一种常见的攻击角度。
著名作家蒋方舟自爆被性骚扰后,也遭遇了一大群人“一巴掌拍不响”的围攻。还有人扯到了她的感情史,说蒋方舟男友多,摸一下大腿怎么了,试图给她贴上“荡妇”标签。
某微博大V甚至公开反驳说,蒋方舟名气这么大还被摸大腿,原因只有一个,肯定是她默许的!而且,她当下没有认真拒绝,所以才被性骚扰。
▲这位杂文作家把蒋方舟的名气、当下的反应作为突破口,强行把皮球踢回给女方。
首先,名气大的女性不会受到性骚扰的逻辑就很荒谬。
美国轰轰烈烈的“Metoo”反性骚扰活动了解一下,不管女性本身的身份如何、名气如何,都有可能遭遇性侵害。
▲Metoo(我也是),是几个美国女明星在年10月,针对美国金牌制作人性侵多名女星丑闻发起的运动。
其次,对蒋方舟来说,对方是熟人,事发突然,自己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难道他摸蒋方舟一下,蒋方舟就要马上站起来骂他流氓,然后给他一耳光?万一他为自己辩解,说是不小心碰到的呢?
此外,受社会传统理念影响,女性公开自己被性骚扰的经历,需要极大的勇气。
但是,坚信“受害者有罪论”的人始终认为,一巴掌拍不响,为什么偏偏是你被侵犯,别人就没事?肯定是受害者也有问题。
至今尸骨未寒的章莹颖只是坐上了同校助教的车,而且这个学长每学期都获得校内“最佳助教”的称号,在留学生里口碑不错。
面对品行完美的受害人,新闻底下仍有人说她崇洋思想作祟,才会随便上白人老外的车,甚至有人追溯到她的出国选择,“为什么非要出国,出国有这么好吗,这下出事了吧。”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不想解决问题,嫌麻烦,于是断章取义地怀着极大恶意去揣测受害人,以获得一时的快感。
事实上,人的恶意本来就没什么理由的,没撞上一次只能说明你足够幸运而已。
很多侵犯案件,凶手和被害人就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当一个恶魔想要性侵的时候,哪怕女孩子没上他的车,哪怕女孩子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哪怕女孩长得并不那么漂亮,他还是会举起屠刀。
▲韩国电影《素媛》里,素媛因为好心借了一把伞帮助大叔,而被性侵到终身需要带着外置排便器生活。
此外,还有大白天在南昌红谷滩街头被砍死的女孩,警方已认定为这是一起完全随机的暴力袭击案件。还有一个精神病去学校幼儿园行凶,造成多个孩子伤亡。
面对这些无辜的受害人,我们也能说“一巴掌拍不响”吗?
这句话有一定道理,但不是放之四海皆准,至少不能用来掩盖事情发生的偶然性。
这就是个简单的概率问题。你问为什么是她,可是为什么就不能是她?她就是那么倒霉,碰上了这些不幸的事情而已。
认清这种流氓逻辑后,下次再有人跟你说“一巴掌拍不响”,你就让他把脸伸过来,给他一巴掌,让他看看能不能响。
02
人类是一种需要安全感的动物
安全感是人类仅次于生理需求的基本要求,人们需要安全感,远胜于需要事实。
明明知道受害者无辜,为什么很多人还会拿放大镜对着受害者,非要从他们身上挑刺?
本质上就是为了获得一种安全感。
我们在谴责受害人的时候,不是为了求真,而是为了求安心。
这在心理学上叫“公正世界假设”心理:这世界是公平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行善能积德,作恶有报应。只要我们做一个好人,不做错事,侵害就不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
基于这种心理,看到不幸的新闻时,我们不希望自己以及家人朋友遇到相同的事,虽然知道受害的女生可怜,还是会下意识在她们身上找问题,比如去不去酒吧,穿不穿短裙,爱不爱社交,然后用“招蜂引蝶”、“不注意保护自己”等编凑的结论有意无意地抹黑。
不幸越惨痛,我们对原因的渴求越强烈,就会急需一个理由来安慰自己。
所以很多人就草率下结论,只要我们不去酒吧,不穿短裙,不爱社交,就肯定能幸免于难,然后开开心心地回到正常的生活之中去。
总之,受害人越不完美,我们就越放心。受害人越完美,我们就越害怕,越千方百计地挑毛病。
我们总习惯说无法改变坏人,只能注意保护自己。殊不知,这种心态往往矫枉过正,忽视了遵纪守法的普及和教育。
为了获得安全去谴责无辜的受害人,弱化罪犯的责任,只会使我们离真正的安全越来越远。
我们总希望好人有好报,但可惜的是,这社会是庞大而复杂的,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好人也会被强奸,好人也会被偷盗,好人也会被骗。
对受害人给予不带批判的关怀,对犯罪采取全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的严惩,让刑罚的威慑力无处不在,这才是治根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