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是一种理想,它试图建立的,是一个在公共暴力保证之下的公义社会,每个人都能够通过公正的审判,使社会维持在最低道德水准之上。
撰文
连清川
新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有点故弄玄虚。当波洛探长走向在火车隧道中去向那些行凶的人宣布事件真相的时候,镜头摇过去,坐在一排的凶手们,摆出的造型是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
我晓得导演的意思,他不就是想说,杀人一命,如入地狱吗?但是这12个行凶的人,他们杀的是犹大,那个背叛了耶稣基督,也就是背叛人类精神的人,所以,尽管是凶徒,可是他们有圣徒的光芒。
▲新版《东方快车谋杀案》海报
不过,这样的升华实在有点太过拔高。因为说到底,《东方快车谋杀案》是一个关于私刑的辩论:当法律无法对凶徒进行审判的时候,私刑是否也具有正义性?年的经典老版本,电影结束的时候是所有的凶徒们彼此碰杯,波洛探长视而不见;而今年的新版本是,波洛探长说了一番颇具宗教意味的话,精华在于“我看见的不是一群凶徒,而是一些破碎的,需要被拯救的灵魂”。
于是区别在于:老版本承认了私刑的正义性,而新版本只是以人类固有的同情作为逃避。
可是,既然全世界都同意了“法治社会”(美国版本是“法律与秩序”laworder),为什么还需要私刑?
私刑是一种救助?
克莱德·谢尔顿是居住在费城的一位工程师,与妻女幸福生活在一起。在一次入室抢劫案中,他目睹了妻女被杀害。然而,在其后的法庭审判中,由于警方的证据不足,于是和首恶凶徒达成了协议,从犯死刑,而首犯轻判。
愤怒的谢尔顿用了三年时间,计划了极其周详的私刑报复。但他报复的,不仅仅是凶犯而已,而是向整个无能的司法界发起了战争。他肢解了凶犯,活埋了凶犯的律师,炸死了审判的法官,最后甚至试图引爆整个市政府。
这是年的好莱坞电影《守法公民》的剧情。这部并没有在中国大陆上演的电影,其实在好莱坞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抨击司法不公的电影虽然比比皆是,但是几乎从来没有一部电影敢于如此赤裸裸地挑战整个司法体系。如果认为司法无能,难道所有人都可以认为私刑是公共选择?
▲《守法公民》剧照
我猜想著名大导演加里·格雷(F.GaryGray)最后还是被迫选择了一个政治正确的结尾:对抗谢尔顿的检察官发现了他的炸弹,让他自己成为了炸弹的目标。
可是电影的主旨始终是矛盾的:谢尔顿的目标是正义的,法律的确在这个案件中是无能的。凶徒利用出卖从犯得以逃脱,律师钻了法律的空子,法官只求能够平稳地了解案件,而市政府只是为了维持一个所谓的公共平衡。连检察官自己都不是清白无瑕的:他知道凶徒是有罪的,但是他也选择了交易。
难道这样的故事不是普遍的吗?杀人犯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幼儿园里的强奸犯和猥亵犯因为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包庇各类罪犯的公司和官员仍然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韩国电影《熔炉》改变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但是这样的悲喜剧并不能在所有地方得以复制。恐怕《嘉年华》才是更加接近现实:人们的喧嚣愤怒会在普遍的收买中逐渐平复,而潜伏在人世中的普遍罪恶,在默默地酝酿出下一次的沉渣泛起。
阿格莎·克里斯蒂惯于讲这样的私刑故事:在《无人生还》中,一个罹患癌症晚期的法官,把他职业生涯中无法定罪的十个杀人犯,邀请到与世隔绝的士兵岛,以私刑的方式一个个将他们处决。
▲《无人生还》剧照
法治社会是一种理想。它试图建立的,是一个在公共暴力保证之下的公义社会,每个人都能够通过公正的审判(这其中需要一系列的技术系统,公正的取证、法庭辩论、陪审团……),使社会维持在最低道德水准之上。
然而,关键的问题是,现实社会并不是真空实验室,司法系统不是上帝用精密的仪器制造出来的完美机器。这是一个仅仅由普通人所构成的一个普通机构。贪婪、暴力、渎职、轻慢、傲慢、成见……所有人类该有的问题,在司法系统中无一缺失。即便所有的司法人员都精明干练,爱岗敬业,就像医生也会失误一样,他们也会失误——司法,是一个普通职业。
法律失效的概率,不是低,是高;不是稀少,是普遍。
于是,好莱坞创造出了一个个超级英雄:蝙蝠侠、超人、钢铁侠、惩罚者、侠探杰克、蜘蛛侠、绿箭侠……他们都干了什么呀?都是私刑的执行者。未经审判的嫌疑犯,都不应该被惩罚,不是吗?这才是法律最根本的原则啊。
▲漫威的暗黑漫画《惩罚者》,显示出超能力的惩罚者与正义之间的矛盾
法律主义的技术派们常常以“法律就是法律”作为掩盖司法失效的借口。但是他们忘了《圣经》上最基本的教诲:“人若彼此争斗……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圣经·出埃及记》)
圣经的意思当然并不是提倡暴力,而是提倡“自然正义”。法律的目的当然不是法律,法律的目的是社会的正义。
《守法公民》中,谢尔顿的出发点的确是复仇。但复仇不是正义,只有当复仇具有自然的正义性的时候,它才是公义的。向整个司法宣战,要求司法恢复它本身所具有的正义目的,这才具有自然正义性。
私刑的目的不是报复,而是要恢复正义。如果犯罪的人得不到惩罚,以犯罪获得利益的公司得不到攻击,以犯罪而居于高位的人得不到惩戒,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失去正义的天平,走向普遍的混乱。
因此,公法无效,私法救助。
私刑的困境
但是,经典旧版《东方快车谋杀案》提出了一个极大的困境,最后连波洛探长也无从回答。
私刑尽管是对公法失效的一种补偿,可是谁能够保证私法的正义性?
在电影中,卡萨第是杀害儿童黛西的凶手,这个已经是有充分的证据指明的了。然而,为了能够让卡萨第被执行死刑具有正义性,克里斯蒂用了“十二人陪审团”的概念。因参与杀死卡萨第的人一共有十二个,自然也就形成了一个陪审团。陪审团本身的目的就是判决,因此十二个人杀死卡萨第自然就形成了合法性。
▲新版《东方快车谋杀案》海报
但这不对,这不能形成合法性。
私刑有着几乎无法解决的重重困境。
凭什么认定嫌疑者是有罪的?现代司法系统建立了一整套的刑侦系统和技术,就是为了更加准确地确认罪犯的准确性。当然,无法否认,民间的刑侦爱好者,未必在具体的案件中,不能够给予和司法系统同等的技术支持。
谁来定罪?审判者的地位之所以尊崇,是因为他们乃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富有经验的判断者,他们能够通过法庭辩论、审视证据、辩查嫌疑者的人格、行为和心理,来给予判断。而在私刑中,谁来判断?
《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的陪审团之所以不成立,是因为在陪审团制度中,关联性回避乃是一个重要原则。陪审团应当由完全无利益关系的陌生人所组成,其判断才会中立,审判才会公正。私刑中,陪审团何以存在?
谁来量刑?谁来行刑?……
所以,即便我们要承认私刑的合理性,却最终无法解决私刑中所必须面临的诸多真实的挑战和困境。
▲蜘蛛侠一生都在平衡这句话
好莱坞给出的答案当然是简单粗暴的。因为人家是超人,或者蝙蝠侠,他们具有了普通人所不具有的能力,他们能够出现在所有的犯罪现场,目睹犯罪的过程,他们具有超凡的智慧和几乎等同于上帝的公义,所以他们可以审判。他们聚合了侦探、目击者、陪审团、法官的所有功能。
但现实生活中,没有人可以聚合如此之多的超能力。因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反对和禁止私刑。而且,即便在非常罕见的情形之下,人们认同了私刑的正义性,但执行私刑的人仍然必须面对法律的惩罚——这也是正义的要求,因为没有人可以担任上帝的职能。人世的事情,必须按照人世的规矩来办。
看吧,人类就这样被困囿在自己的牢笼之中。人的天生缺陷,就决定了司法无法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因而世界依然需要私刑,来保证基本正义得以伸张;但是因为私刑本身就缺乏了正义所需要的一系列条件,于是人们又必须反过来惩罚私刑者。
▲滥用私刑者最后也会受到惩罚
当然,这样涉及到人类本身困境的问题,是我这样一个既不懂司法体系,又不懂自然体系的人所能回答的。
我确切地知道一件事:我们都必须保护自己的家庭和家园。如果有人侵犯了我的家庭和家园,我一定会先寻求公法的保护。但如果公法无法保护我,我必然奋起孤身之力,去保护我的正义。
这是我作为一个个体,必须具有的自然,必须具有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