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今年6月发生在当地某有幼儿园保安李某持刀伤人,导致41人受伤的案件二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依法判其死刑。
据悉,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份,当时李某是当地某幼儿园的一名保安,在事发当天,他因为工作矛盾往布袋里面装4把刀,先是将同事黄某砍伤,随后进入幼儿园大一、大二班行凶,追砍学生并将前来阻止的老师黎某跟吴某砍伤。最终,李某被闻讯赶来的老师控制,被警方给带走。但不幸的是,事件造成师生共41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2级,7人轻伤1级,23人轻伤二级,10人轻微伤。
据了解,其行凶的原因疑似是被学校辞退,从而产生了报复心理。目前,李某依法被判处死刑,但是这对学生还是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他们大多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保安本应是保护他们的,没想到成了造成他们受伤的凶手,在此也是对学校的一个警告,希望以后再聘请保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造成类似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