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医生打人事件说白了很简单,公安机关已经有了结论,只不过经过网上一发酵,似乎又陷入了纠缠不清的状态。有人说鲁医生没有罪,有人说唐女士在撒谎,有人说鲁医生正当防卫,有人说鲁医生打孩子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又有人反驳说老人拿凳子不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吗?
总之,网上是吵的翻天覆地、纷纷扬扬。
但是不管怎么说,违法的终究违法,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受到任何人任何言论的左右,更不会枉顾事实而顺从网上的各种辩解。
其实这件事了分为三个部分:
1、孩子和孩子之间。
2、大人和孩子之间。
3、大人和大人之间。
对于鲁医生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作为父母心中有怒火情有可原,但这不是大人打孩子的理由。家长可以通过老师、幼儿园解决,也可以报警处理。因为这些都是在“法”的允许之下的协商解决。
至于网传的那些聊天记录啊什么的,我觉得不可信也不能信,到目前为止没有当事孩子幼儿园或者老师的真实言论流出,至于男孩是不是如网传那么坏,我们还是冷静对待。
鲁医生打孩子,无论怎么解释都说不过去,首先鲁医生不是执法者,没有权利去殴打他人,更不应该在别人家里动手,这一点鲁医生明显错了。
鲁医生推倒老人,其实是在他打完孩子之后产生的,当时老人先后拿凳子摔向鲁医生反遭踹倒,按理说属于互殴,但是结合打完小孩鲁医生还在发泄心中愤怒来看,他的行凶过程并未完全结束,至于具体什么结论,静待官方通报。
所以有人说鲁医生打孩子是为了自己的孩子,那么老人拿凳子砸鲁医生不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吗?这样一来,就陷入了循环矛盾中,到底谁是为了孩子谁又不是为了孩子?还有一点,鲁医生不该当着自己孩子的面打人,纵然心中再有愤怒,如此动手只会给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们口口声声说法治社会,但是从现在很多关于这起事件产生的很多舆论来看,都是带有情绪的负面消极的,甚至还有人支持鲁医生的举动。
既然如此,要法律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