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高路
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行凶者有罪,那些无动于衷的围观者又该当何责?这是多起虐童案中,社会常常发出的拷问。
3月5日,最高法联合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针对家庭暴力发现难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强制报告义务。《意见》明确,学校、幼儿园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意见》医院的强制报告义务。
大家可能都还记得年3月,陕西渭南发生的一起震惊全国的虐童案。当时年仅6岁的鹏鹏(化名)遭继母孙某虐待,造成颅骨损伤,医院救治,一直昏迷。后法院以孙某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6年。鹏鹏的生父赵某则因虐待罪和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今年2月20日,不幸的消息传来,自被毒打起来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才10岁10个月的鹏鹏因医院离世。
在鹏鹏的这起案子中,其继母的行为令人发指,其父亲参与虐待,放任恶果的产生也构成了犯罪,但还有一些恶被忽视了。那就是虐童发生时,那些明哲保身的沉默者、围观者。尽管大家都猜到了继母在打孩子,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幼儿园的老师也发现了鹏鹏的身上经常出现伤痕,可劝告以后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报警电话是收治鹏鹏的医生打的,这个时候距离事件发生已经过去非常长的时间,恶果已经造成,而且不可挽回了。
看起来,他们只是沉默的大多数,在听到孩子的哭喊时他们也许也有过不忍难受以及对孩子继母的痛恨,可是他们最终选择了旁观。
虐童案有一些共性,比如施虐持续时间很长。与成年人之间的暴力不同,虐童案还常伴有激烈的哭喊,所以要发现并不难,周围邻居就是最好的监督者,难就难在谁来打这个报警电话,有些人出于良知可能会打个电话,但也有人出于事不关自己的心态选择旁观和无视。
多起虐童案由一开始的小打、轻微伤害发展到后面肆无忌惮地打,下重手下毒手,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行凶行为没有得到制止,于是胆子就更大了。如果第一次就得到了有效制止,如果有人及时报警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哪怕只是打一个电话,很多虐童案不会演变到失去生命这样的恶果。公安机关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门的介入会及时化解可能的风险。
七部门联合出台的这份意见,将这种原本属于道义上的义务变成了法律上的责任。虽然意见并没有明确将左邻右舍也纳入到强制报告的范围,但也传递出清晰的信号,举报虐童现象人人有责。你的一个电话也许拯救的就是一条生命,想一想这个电话该有多宝贵,别让鹏鹏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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