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将继续开展每年新增至少50个普惠性托育点的实事项目,到年底,实现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不低于85%的目标;年,力争全市一半以上的幼儿园都开设托班;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陈群介绍了《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年)》主要内容,市教委主任王平、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张梅兴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3岁以下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做好托幼工作事关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广大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坚持把做好托育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施行,本市人口规模和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市民群众对多元化的家庭育儿指导、普惠型托育服务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
上海在推进落实新一轮3岁~6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市首轮3岁以下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年)。
《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加强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和促进育儿指导“教养医”结合两大领域,明确了许多针对性举措,陈群表示,上海将以此为指导,持续增强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托育服务需求。
继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
社会上对安全、普惠、优质的托育服务一直有着旺盛的需求。对此,本市将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持续扩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
一是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点建设。年起,本市连续多年把普惠性托育点建设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每年新增50个普惠性托育点。未来3年,将继续开展每年新增至少50个普惠性托育点的实事项目,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区政府、各街镇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开设公益普惠托育点,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中心城区“一街镇一普惠”工作目标,到年底,实现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不低于85%的目标。
二是坚持托幼一体化方向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在上世纪90年代,上海就开始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工作,多年来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托幼一体化方向,并明确了新的目标,即:到年,力争全市一半以上的幼儿园都开设托班。为此,公办幼儿园将在满足常住人口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增加或腾出一定的学位资源用于开办托班。同时,还将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更多的民办幼儿园举办托班,向社会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托额。
三是加强多元化托育服务资源供给。落实综合奖补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同时,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建设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和下沉到街镇的儿童服务中心,打造社区托育服务圈,就近就便提供托育服务。
不断提升家庭育儿指导和服务质量
家庭是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主要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对于婴幼儿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3年,将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空中课堂等方式,为不同年龄段幼儿家庭提供差异化服务,不断提升育儿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创新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模式,教育、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建设集“教育、抚养、保健”于一体的家庭育儿指导服务资源,并免费向有需求的幼儿家庭开放。
二是为家庭科学育儿提供指导支持,未来3年,每个街镇都将建设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每年将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服务,为有需求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线下指导服务,同步实现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全覆盖。同时,各区将至少建设1个、全市将至少建设18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推广和普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理念、基本知识和育儿技能,为广大幼儿家庭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家庭养育创造条件;支持脱产居家养育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以下是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q&a:
q
在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方面,上海制定了哪些发展目标和要求?将通过哪些具体举措来实现?
a
托育服务资源少、离家远、收费高是年轻父母的育儿痛点。《行动计划》提出,以托幼一体为主,继续推进每年新增50个普惠性托育点,并鼓励各区政府、街镇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到年底,中心城区实现“一街镇一普惠”;到年,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不低于85%。
托幼一体是具有上海特色、广受家长欢迎的托育服务形式。《行动计划》要求,到年,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原则上都要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城市发展的多样化决定了托育服务需求的多元化。《行动计划》将进一步落实综合奖补制度和税收优惠制度,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全市每年至少建成50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q
家长是孩子最重要的养育者。上海将如何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的指导和支持?
a
家庭是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主要场所,家庭养育是低龄幼儿的主要养育方式。《行动计划》首次提出“教养医结合”的育儿指导模式,未来3年,教育、卫生等部门将协同合作,进一步为全市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方位、公益性的科学育儿指导。
1.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
2.每个街镇配备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配送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包,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线下指导服务。
3.每年举办2场市级、16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4.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各区至少1个、全市不少于18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的建设目标。
5.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家庭养育创造条件。支持脱产居家养育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q
对于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有哪些具体要求?
a
富有爱心、专业过硬的从业人员队伍是托育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行动计划》明确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
2.开展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在各高校和职业院校试点建设3-5个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方向),对已从业人员落实每年不少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
3.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发展,联合行业协会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岗位分级发展制度,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发布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市场工资指导价,确保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依法纳入社保体系。每年为托育服务培训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培训人员提供至少1次专业培训。
4.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同时不可忽视,家庭带养人是婴幼儿托育的主力。未来3年,上海将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开发隔代养育课程,提供各种公益性的科学育儿指导,助力祖辈和父母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7会”合格家长。
q
婴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很弱,对于接受托育服务的幼儿,如何保障他们的安全健康?
a
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是开展托育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为确保幼儿安全、家长安心,《行动计划》提出以下要求:
1.制定《上海市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各托育机构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各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辖区内托育机构对接,升级改造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教育、卫生、消防、公安等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技术支撑下的有效监管。
3.各区、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开展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4.进一步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管理。研制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标准与行为规范,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5.完善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托各级托幼与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实施联合执法的机制,各相关部门形成对托育机构设点布局精准排摸的常态工作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协同治理托育服务市场。
q
如何保障《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得以落实?
a
《行动计划》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为25个主要项目,并制定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方案,确定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总工会等17个相关委办局和部门根据分工协同合作,确保各项目标落地实施。
此外,上海将健全市、区两级托幼与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并将《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优化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上观号作者:第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