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幼儿被幼儿园游乐设施卡住颈部身亡事

这是一起发生在辽宁沈阳辽中区一家幼儿园内的悲剧:4岁幼儿嘟嘟(小名)和其他几个小伙伴,在幼儿园的游乐设施“淘气堡”上玩耍,嘟嘟的脖子被卡在2层挡板处,而此时保育员李某背对孩子,正在玩手机,对这一幕根本未能发现,这导致嘟嘟窒息死亡。年6月,该幼儿园园长王某因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缓刑。

王某48岁,家住沈阳辽中,系辽中区某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兼园长。该幼儿园采购一套淘气堡游乐设施。投入使用后,有员工向王某反映淘气堡游乐设施的二层挡板活动、未固定、存在安全隐患,王某仅告知员工注意看护在游乐设施上玩耍的幼儿,并未采取其他措施。

案发当日10时45分许,保育员李某安排4岁的嘟嘟和另外两个孩子在淘气堡游乐设施上玩耍,嘟嘟掀开二层挡板向一层跳跃,下降过程中挡板落回,卡在孩子颈部,保育员李某背对三名幼儿操作手机,未能及时发现该险情,造成嘟嘟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系因颈部遭受持续性钝性外力作用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案发后,王某主动报案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王某与保育员李某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8万元并取得谅解。

辽中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王某明知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其行为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王某不服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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