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7月29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辽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化解幼儿园面临的困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正常运行。
据介绍,各地要落实相关费用优惠减免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稳岗扶持、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等工作。鼓励减免房屋租金,幼儿园租赁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和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办园的,执行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其他各类出租主体减免租金,鼓励各类物业服务主体减免物业服务费;幼儿园出租主体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申报享受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对普惠幼儿园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申办普惠幼儿园。各地要补齐年度应拨未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新认定的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从年1月起拨付。通知明确,对幼儿园教职工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按规定可申领培训补贴的,已达到一年期限仍未申领的,按相关规定延长申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