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枣庄市山亭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0名、备案制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须在年4月19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