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于年1月24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26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师生离校;普通高中学校于年1月28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31日普通高中学校师生离校。
年上学期定于2月27日(正月十六,星期六)教师到校,2月28日(正月十七,星期日)中小学学生报到、入学教育,3月1日(正月十八,星期一)中小学正式上课。
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需要变更寒假时间的单位,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假期工作安排
1.切实做好期末工作。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查漏补缺,有序开展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要把握教学进度,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期末考试,做好质量分析、年度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要全面做好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分析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要精心谋划好年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放假前,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寒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注意安全。
2.科学安排假期生活。要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需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导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家长,并引导家长懂得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避免在假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培训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要合理安排中小学生积极开展符合身心健康的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和社会担当,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集中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成果,丰富假期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年龄情况,安排不同的家务清单,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帮助引导青少年科学合理利用网络资源,正确认识网络游戏,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消费和沉迷网络游戏现象。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收看、阅读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坚决抵制落后腐朽低俗庸俗媚俗现象。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节能减排理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教育师生勤俭节约,文明过节。要针对寒假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不正之风发生。
3.务实做好师生走访慰问工作。要深入开展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走访慰问工作,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要主动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农村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督促检查教育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要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