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3日讯5月13日,即墨教育发布,青岛市即墨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全文如下。(信网记者)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一)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2.其次招收仅持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
3.如有空余学位,镇街、功能区投资的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辖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其它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再有空余学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务工,持有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4.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后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招生范围参照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执行。
(二)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面向全区,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务工,持有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三)青岛蓝谷幼儿园:山东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蓝谷引进部分高校、科研机构新建单位在编职工子女;青岛蓝谷幼儿园供地村庄符合条件的村民子女。
(四)镇街、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辖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如有空余学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务工,持有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提示:具体相关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年5月13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即墨教育网、即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