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一名家长(徐女士)在网上爆料称,自己3岁儿子在读幼儿园期间,身上经常出现不明原因的伤痕,认为是幼儿园老师粗暴对待所致,当时引起了了网友激烈的讨论和不满。
然而,消息一出,幼儿园却以侵犯幼儿园名誉权为由,反将这位家长告上了法院,结果以徐女士一审败诉暂告一段落。
4月8日,该案件再次被搬上了台面,并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
视频:后浪
据徐女士表示,年9月,自己将3岁的儿子送往瓯海区新加坡伊顿幼儿园,并且支付了每学期元的高昂学费。
可没想到的是,才入园30天左右,就发生了怪异的事情——孩子的身上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伤痕。
并且每一道伤痕都是清晰可见,诸如手臂上弧状的红色齿痕,脸颊处不规则的小伤口,以及腹部延伸到大腿根处细长的划痕......
对此,老师给出的解释是孩子自己摔伤、和同学打闹抓伤、手表划到等等。
然而,徐女士却表示,自己从校方处获取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端倪——10月26日,班级外教及中文老师粗暴对待自家孩子,并且存在扭耳朵、戳太阳穴、殴打等行为。
在与学校沟通解决无果后,气愤的徐女士将此事发布在了网络平台。
而这一行为直接引起了幼儿园方的不满,他们认为,徐女士此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仅严重侵犯了幼儿园的名声,而且还向幼儿园提出了无理的赔偿要求.....于是,便以侵犯名誉权将徐女士告上了法庭。
年11月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徐女士败诉。
但徐女士对此结果表示不服,认为警方从幼儿园调取的监控视频有明显的重要事件段位的缺失以及关键细节的模糊,于是再次上诉,并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幼儿园提供完整监控视频,以还原更多的事实真相。
针对徐女士的网上发文求助行为,该案二审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表示,徐女士此举是一名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体现,并不构成侵权。
而针对涉事幼儿园,周兆成律师则认为,幼儿园在收取高昂学费之后,本来就应该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幼儿学前教育服务,承担必要的监护职责。但涉事幼儿园不仅没有积极承担相应责任,反而当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受到伤害之后,将家长告上法庭,这一做法令人费解。
对此,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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