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市级复评情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函〔〕3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政教督室〔〕14号)精神和要求,年9月23日至28日,在完成全市70所幼儿园县级督评的基础上,盘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市级复评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教师座谈等方式,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按照全市参评幼儿园高于10%的比例,抽取了8所幼儿园进行市级复评。现将复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复评总体情况

市级复评抽查了盘山县蓝天美格幼儿园、大洼荣兴街道中心幼儿园、大洼榆树街道佳佳幼儿园、大洼街道天才幼儿园、大洼新立镇萌宝幼儿园、兴隆台区兴油幼儿园、兴隆台区考拉开米幼儿园、兴隆台区金色阳光幼儿园,抽查的幼儿园包含公、民办幼儿园。

市级复评小组根据复评要求,对8所幼儿园进行了现场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下发了督导意见书,对提出的问题,要求各园限期整改。

二、工作亮点

(一)办园条件逐步改善

一是办园资质提升。我市经过3年时间的幼儿园整治,取缔了无证幼儿园,整改不达标准幼儿园,到年底,全市民办幼儿园全部持有办园许可证。办园规模、班额总体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教学活动、幼儿生活、安保消防、卫生保健等设施设备比较完善。多数园舍选址符合要求,均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园区无污染、无危险、无危房,有独立的办园场所,且园舍布局合理,科学实用,通风及采光良好。保健室设置符合《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厨房单独设置,与教学区域分开,封闭管理。

二是环境创设凸显内涵。室内外环境净化、美化、儿童化。融入大米、蟹田、芦苇等元素的环境创设体现出了盘锦地域文化特色。部分园所户外活动场地设置了饲养园、种植园区等设施。

三是游戏区域功能提升。基本能够根据幼儿发展的需要和认知水平创设活动区,包括角色区、建构区、益智区、科学区等。区域划分明确,空间安排基本合理,玩具材料投放比较充足,基本满足了幼儿的游戏所需。

(二)安全卫生全面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坚持对园内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进行安全常识讲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健全并落实到岗到人。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包括一日生活安排、膳食管理、体格锻炼、卫生与消毒、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伤害预防、健康教育、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空气、餐具、用具、玩具等六类对象的预防性消毒,且能保证幼儿1巾1杯专用。所有幼儿入园时均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是强化膳食安全。营养均衡,科学安排幼儿饮食。幼儿园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规定,且保证幼儿按需饮水。为幼儿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每周更换一次食谱且能做到向家长公示。每餐每种食品按规定实行了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三是加强安全健康教育。所有幼儿均体检合格后入园,幼儿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坚持晨、午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员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教职工均体检合格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每学期开展事故预防或紧急疏散演练,大多数教职工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人员排查、测温、消毒等工作。

(三)保育教育质量提升

一是幼儿活动时间有保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按照《幼儿园操作规程》规范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针对幼儿年龄特点、班级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幼儿特点的室内外游戏活动。

二是注重幼儿习惯养成。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开设课程,制订幼儿教育活动计划,教育内容做到全面性、启蒙性、综合性和衔接性相结合,在日常教育和游戏活动中融入幼儿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结合实际选择和安排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及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保教内容、方法,制定《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细则》,实现一日活动规范化。

三是克服小学化倾向。复评中注重排查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国学”“双语”“引进课程”等名义开展超纲超标的“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办园标准》规定招生,按年龄分班,幼儿园内不允许出现“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现象。以幼儿园为单位向家长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

(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

一是强化园长及教职工培训。从年开始,幼儿园举办者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给予奖励;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限期予以调整岗位。全市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幼儿园保育员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取得上岗资质。

二是重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通过集中、小组、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教育法规,教职工衣着整洁合体,精神饱满,工作积极热情。通过现场访谈,教师无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保教人员无索取或接受家长财物的行为。

三是教研活动不断深入。坚持以强带弱、互帮互扶的原则,以送教、观摩、实训的途径,通过公开课、教学能手及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开展常态化的教学教研工作,促进幼儿教师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督促学前教育教科研人员深入幼儿园,深入教科研第一线,引领幼儿园规范使用经辽宁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及配套的教学资源。通过集体教研、交流课后反思等形式,提高园本教研水平。

(五)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一是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幼儿园均实行了园长负责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比较科学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设立了适合本园实际的内部工作机构,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民主管理。注重家园合作,逐步完善了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等领导小组,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家长委员会和膳食委员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沟通教育信息,改进保教工作。

三是规范收费、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均能严格执行物价、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无乱收费现象发生。经费按规定范围合理开支。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坚决杜绝入园考试现象发生,确保了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三、存在问题

1.师资质量有待提升。民办幼儿园存在教职工配备不足,幼儿教师业务素质偏低,教师和保育员持证比例偏低现象;幼儿园保教质量有待提升,区域间发展不均衡。

2.一日活动安排不规范。个别幼儿园还存在就餐间隔时间不够,运动时间不足的问题,现已整改;并责成县区教育局安排教研人员入园指导,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

3.保教活动专业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幼儿园教师专业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很好的领悟《规程》《纲要》《指南》的教育精髓,对幼儿教育方式方法掌握不够灵活。部分教育活动主题不鲜明,园所教育环创单一,没有明确体现环境育人的作用。家园教育宣传工作缺乏引领与指导,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四、整改措施

1.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明确各县区对辖区内各幼儿园管理的主体责任及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幼儿园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充分发挥公安、质检、安监、卫生、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

2.加强课程监管。严把幼儿园课程资源准入关,严格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课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辽教发〔〕8号),规范幼儿园使用教材,严格把关课程内容,落实“一日生活皆课程”精神,科学实施幼儿园课程,提高保教质量。

3.强化督导评估。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等工作作为教育督导重点,纳入到全年教育督导工作中,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盘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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