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年康巴什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康巴什区合法稳定居住、工作,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1
幼儿园
幼儿园小班入学必须满三周岁,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
小学
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满六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3
初中
初中一年级入学必须是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少年。
二、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住宅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住宅,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有公寓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公寓,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三:租房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三、划片分配
1
分配原则
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入学人数、学位类型、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合理的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2
分配办法
1.划片分配只针对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2.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分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片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入学,即先分配学位类型一,然后分配学位类型二,最后分配学位类型三。同一学位类型下优先分配康巴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3.年新入小班的适龄幼儿,属于“学位类型三”且不是康巴什区户籍,即在康巴什区无房且无康巴什户籍的适龄幼儿,将根据报名情况、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直接分配至康巴什区第二幼儿园、第九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及其他新建幼儿园;家长也可以选择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尚都幼儿园、旭禾紫雍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博翔幼儿园、奥斯顿幼儿园、存志幼儿园)入园。4.在分配完学校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如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数量少于“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该片区学校和周边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对“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康巴什区第一中学的入学分配中,在分配完服务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数少于片区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康巴什区第一中学、康巴什区第二中学和康巴什区实验中学空余学位情况,对文化西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伊克昭街以南区域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5.教育优待。对烈士子女、驻康巴什区现役军人子女、康巴什区户籍且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支持康巴什区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及政策要求,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优待。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康巴什区环卫和园林一线工人子女入学。6.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新生入学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进入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给予适当的调整。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7.积极推进“向阳花开”工程,康巴什区第九幼儿园针对高新园区企业职工适龄幼儿入园入托给予政策保障。
四、房屋产权及学位情况说明
1.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以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写字楼或其他用途的房产报名的,直接认定为“学位类型三”;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房产及购买无学位的二手房入学的,直接认定为“学位类型三”;房产性质以自然资源局原始审批项目为依据,未经审批私自改建、加建的违建房屋均不作为入学依据。2.康巴什区年开始实行房产学位制度。房产学位使用情况可以通过“康巴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