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保安持刀伤人被判死刑,动机曝光,作

9月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旺铺镇中心小学保安持刀伤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小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小文年龄50岁左右,在苍梧县旺铺镇中心做保安,自年进入该小学内后,一直很负责任地工作,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对他的评价都很不错。案发前半个月他曾向校长申请休假,也被批准,但是他仍是在职状态,呆在学校里。

6月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旺铺镇中心小学幼儿园的师生像往常一样,在喧闹声中开始了全新的一天,这个时间正是孩子们吃早餐的点。负责给孩子们添饭的老师吴某并未察觉到接下来的危险。

李小文手拎菜刀夺门而入,直接冲向了正在吃饭的大一大二班的孩子们,对这些毫无防卫能力的孩子们进行疯狂砍杀。除了手里的这把刀,他的包里还装着一把,等在场的老师吴某反应过来之后,已经有七八个孩子受伤,吴某随即抓起旁边的板凳与李小文展开了搏斗。据吴某回忆,李小文的体型偏小,打斗过程中两人都摔在了地上,李小文见情况不利,转身离开了教室。

短短的几分钟之内,班上12个孩子都受了伤,吴某也在打斗中负伤。离开教室后,李小文在操场被制服,公安机关随后赶到,当场抓捕了李小文。

事实上,在去教室作案之前,李小文已经对门卫室的同事黄某进行了砍杀。8时左右,他进入门卫室,趁黄某不注意,在其头部猛砍一刀,随后听到二楼教室的吵闹声,又生泄愤之心。事后了解到李小文与同事黄某因生活摩擦和工作问题心生嫌隙,李小文埋下了怨恨之心。之后又因休假事宜对副校长产生不满,从而激发报复心,这一细节或成为悲剧发生的关键。

此次行凶共造成旺铺镇中心小学师生41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事后全体师生参与了救治,伤员均无生命危险。

法院认为李小文的行为极其恶劣,作案手段残忍。他为泄私愤在校园内肆意持刀伤人,砍杀多名师生的行为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触犯了刑法。

李小文罔顾道德无视法律,公然在校园内如此放肆行凶,罪无可恕。

综合: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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