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河南安阳发生了一起让人心痛的恶性案件。
3名儿童受到伤害,已造成2人死亡,1人仍在抢救。
凶手赵鑫,30岁,年曾患精神分裂症。
第一个遇害的是11岁男孩金阳阳。
晚上七点钟,阳阳与在外地工作的父亲视频通话后,骑着新买的山地车、带着篮球去打球。
骑行路上,他遭遇了手持三刃刀的赵鑫,还没反应过来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赵鑫行凶后,骑着电动车来到几百米外的“美巢蓝钻”小区,将尖刀刺向5岁的薛青青。
正在行凶时,他又遇到了3岁的赵伊曼。
此时赵伊曼正在玩滑板车,她的父亲和哥哥在不远处休息。
听到女儿呼叫,父亲冲上去踹倒赵鑫,抱着小伊曼送医抢救。
医院时,孩子停止了呼吸。
在“美巢蓝钻”小区门口,警察抓获并控制了割脖自杀的凶手。
转瞬之间,三个家庭陷入万丈深渊。
金阳阳医院,正在上高中的姐姐请假休学,赵伊曼原本再过两天去上幼儿园,8岁的哥哥不停自责没有看好妹妹,薛青青的家人还在焦灼地等待和期盼……
孩子遇害的地方,有人摆上了鲜花,送来了玩具和食品。
在这个春天里,意外凋零的小花让人心疼不已。
愤怒、懊悔、指责、抱怨,各种情绪交织,郁结成窒息难抑的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因为,三个孩子遇害情景具有很强的代入感。
少年无忧无虑地骑行,幼儿欢快地溜着滑板车,这些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岁月静好。
当危险猝不及防降临,面对莫名而至的恶人,如何自我保护真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甚至悲观点说,置身于那种不可预测的险境,除了听天由命几乎没有什么更好办法。
但是放大到整个社会来看,仍然有许多值得遗漏需要补阙。
第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
这起案件中,凶手患有精神分裂症是其父亲的一面之词,是否患病还需要专业机构作出鉴定。
也有人提出,专门挑小孩子下狠手,怎么可能是精神病。
事情就是那么邪门,许多针对儿童的恶性犯罪,往往都是精神病所为。
道理其实也很简单,正常人很难对孩子下狠手。
现在的问题是,精神病犯罪并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如果精神病人制造的是轻微伤害,受害者多少还能妥协,可一旦酿成人命大案,让受害者家人包括整个社会都很难情感上接受。
并且这个案件中,受害者没抢救过来,反倒是凶手给抢救过来了,天理何在。
谈起精神病就让人不由想起徐州丰县那件事,如果小花梅犯病后真有暴力倾向,那么把她用铁链锁上到底有失人道,还是规避风险呢?
杀人不偿命,是精神病人的例外。
精神病人不入刑古已有之,其法理依据是发病时行为不受控制,只有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曾经有个真实的事情,一位犯有精神病的男子在家里杀了自己的妻儿,在精神病院关了若干年后,他的家人以病情好转减轻为由要求出院。
遇到这种事,你说该怎么办?
法律不可能更改,但是在精神疾病的预防和病患救助上,还可以做得更多更精准一些。
对具有严重暴力倾向的患者,排查更细一些、鉴定更准一些、救助更到位一些,多少能够减少其社会危害性。
第二,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
本案中,赵伊曼的家长对小区物业提出了质疑。
当时凶手身上有血,拎着刀子,怎么能轻易进入作案,保安为何没有尽到盘查责任。
然而,小区的保安也很冤枉,他们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只有块钱工资。
这样的保安队伍,这样的工资待遇,遇到危险恐怕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除了高档小区,类似情况比比皆是。
保安这个行业整体工资待遇低,而且熬时间,年轻人根本不愿意干,只能年纪大的去凑数。
他们的体力和灵活性都有限,并且缺少应对紧急情况训练,出现意外根本指望不上。
与其叫保安,不如称之为看大门的更合适。
安保是大事,不出问题便罢,一出就是人命关天。
这事不能怪具体哪个保安,主要责任还是在物业公司,既然收了业主的钱,就要对业主尽到充分责任,尤其在安全上不能马虎大意。
第三,伤痛如何抚平?
凶案发生后,受害儿童家人非常痛苦。
他们也流露出各种复杂的情绪,有深深的自责,也有亲人间相互埋怨,还有对救治过程中公安、医务人员的不满,以对物业冷漠不顾的愤怒。
其中,小伊曼哥哥的自责最让人心疼,他认为是自己没保护好妹妹。
从大人到孩子,精神和心理上的创伤都非常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及时有效的精神抚慰和心理关怀至关重要。
人死不可复活,意外已经发生。
这个时候,一束鲜花、一个拥抱、一点缅怀胜过千言万语。
谁说苦难从不相通,悲悯是最高贵的品质。
当孩子遇难的地方摆满鲜花时,让人深切感受到了安阳这座城市的温暖和善良。
孩子是父母的命根子,孩子出意外,爹娘的魂就没了。
当意外无可避免地到来时,我们能做的只有齐心协力安抚那些劫后余生的灵魂。
或许,这就叫作善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