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年3月27日21时起,将园岭街道百花七路2号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7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三版)》规定,为进一步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全区原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经动态调整明确如下:
一、园岭街道
(一)封控区
园岭新村第87栋。
(二)管控区
笋岗西路—红岭中路—园岭八街—园岭东路—园岭五街—园岭中路围合区域(封控区除外)。
(三)防范区
笋岗西路—红岭中路—红荔路—上步中路围合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二、南园街道
(一)封控区
御景华城第1栋B座。
(二)管控区
御景华城第1栋A座。
(三)防范区
御景华城、鹏丽大厦(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三、福田街道
(一)封控区
福华新村第31栋;
福田村贝底田坊第76—78栋、第81—84栋、第—栋;
共和世家第1栋。
(二)管控区
福华新村第28—30栋;
福田村贝底田坊第27—34栋、第74栋、第75栋、第79栋、第80栋、第85栋、第栋、第—栋、第—栋。
(三)防范区
福华新村(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福田村(封控区、管控区、福新坊除外);
共和世家小区(封控区除外)。
四、沙头街道
(一)封控区
沙嘴村一坊第51栋、第69栋;
下沙村四坊第44栋、第46栋、第47栋、第56—58栋;
新华社区福瑞阁A栋;
上沙社区龙秋村(以1巷1号、1巷3号、15巷10号、18巷5号为节点的连片区域);
上沙社区塘晏村;
上沙社区椰树村9巷10号;
新洲北村第栋、第栋、第—栋,新洲中心村第71—74栋。
(二)管控区
沙嘴村一坊第41—50栋、第52—68栋、第70—76栋;
下沙村四坊(封控区除外);
新华社区福瑞阁B栋;
上沙社区龙秋村(封控区除外);
上沙社区椰树村(封控区除外);
上沙东村;
上沙村48栋。
(三)防范区
沙嘴村一坊(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下沙村二坊、三坊、五坊;
新洲四街—新洲七街—新洲五街—新洲九街围合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上沙社区(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五、梅林街道
(一)封控区
安得街10号海康大厦第7—31层;
山语清晖花园第1栋。
(二)管控区
安得街10号海康大厦地下层、第1—6层;
山语清晖花园第2栋。
(三)防范区
梅林路—安得街—广厦路—梅丰路围合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山语清晖花园(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六、香蜜湖街道
(一)封控区
鸣泉居B2栋;
侨香村第1栋B座、第4栋、第6栋A座、第6栋B座、第8栋、第9栋A座、第12栋A座、第12栋B座、第14栋A座、第14栋B座。
(二)管控区
鸣泉居B1栋;
侨香村第1栋A座、第1栋C座、第2栋、第3栋、第5栋A座、第5栋B座、第7栋、第9栋B座、第10栋、第11栋、第13栋A座、第13栋B座及深圳实验幼儿园侨香部。
(三)防范区
鸣泉居(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侨香村(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七、莲花街道
(一)封控区
梅富社区布尾村第63栋;
新狮村第27号、第28号及附楼、第33号、第34号、第35号、第35号南、第35号北、第47号、第47—1号、第48号、第49号、第50号。
(二)管控区
梅富社区布尾村第54、54—1、55、56A、56B、62、63—1、63—2、64、64—1栋;
新狮村(封控区除外)。
(三)防范区
梅富社区布尾村(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景华社区(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八、福保街道
(一)封控区
益田村第22栋、第63栋2单元;
益田豪园居第3栋;
石厦东村第栋;
众孚新村第2栋第2单元。
(二)管控区
益田村第15—21栋、第48栋、第63栋1单元、第64栋、第65栋;
益田豪园居第1栋、第2栋、第4栋;
石厦东村第—栋、第栋、第栋、第—栋;
众孚新村第2栋第1单元。
(三)防范区
益田村第51栋、第53栋、第55栋、第57—62栋、第66栋、第67—69栋(1—2层);
益田豪园居小区(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石厦东村第—栋、第—栋;
众孚新村(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以上区域,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管控区严格实施围合管理和人员名单化管理,人员“只进不出”,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时取物”;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实施时间以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时间起算。
除以上区域外,解除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相关管理,其中,滨河路以南、侨城东路以东、红岭南路以西解除后区域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号)管理,其余区域解除后按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管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福田区28800(生活、就医困难),(心理和法律专线),园岭街道,南园街道88394,福田街道,沙头街道,梅林街道,香蜜湖街道,莲花街道,福保街道。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8日
-End-
「有用就扩散」
信息来源: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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