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园长: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93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章、第四十条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各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出台《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60条,三、实施意见:(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标准作为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本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制订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规划。严格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幼儿园园长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幼儿园园长培养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因此,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幼儿园职业园长(高级)》职业技术培训。望各地教育主管单位重视实施。望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加强自身学习。
项目培训特点
落地实训与电化教育科学配合!
名师实训,终身复训!
权威证书,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幼儿园职业园长(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统一证书编号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