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本文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金文阳)8月3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政府获悉,金凤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多元供给、学片区动态调整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收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幼儿。

招生范围为: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根据人口分布、适龄人口变动划分片区,招收具有相应片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购房以实际入住且幼儿户籍于年12月31日前迁入;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地户籍幼儿;辖区普惠性民办园原则上要优先满足小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自治区直属管理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兴苑幼儿园、残疾人福利中心幼儿园、宁大南校区幼儿园)幼儿园按照其直管部门的政策自主招生。

根据政策性统筹安排,方案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外籍华侨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我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由其归口单位于年8月9日前统一报送名单,过期将不再受理。

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幼儿园核验证件、电脑公开派位方式进行。8月3日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发布《金凤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公告,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8月4日00:00至8月10日24: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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